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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文化”助推“依法治国”

[日期:2015-01-1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强调要“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依法治国,匹夫有责。笔者作为一名中华传统文化研究者,深感责任重大,下面从传统文化视角就“依法治国”问题作点探讨,以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传递一份“正能量”。
 
一、《易经》中的法治思想与文化
 
《易经》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源,是中华民族在世界的文化名片,是“诸经之首、诸学之母、哲学之根、和谐之宝”。《易经》中包涵着十分丰富的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在《易经》的64个卦中,与法律相关的卦主要有:《讼》、《革》、《噬嗑》、《坎》、《豫》、《贲》、《丰》、《旅》、《中孚》、《蒙》、《解》、《师》、《困》、《无妄》等等。这些卦广泛阐述了法律制度、法治方法和法制教育等大量内容,虽然存在一些“糟粕”,但也不乏可取之处,比如在法制教育和治理方法上,《易经》为我们今天的依法治国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价值。
 
在法律制度方面,一是《易经》有着明确的民事法律制度。如《谦》之“不富以其邻”,即不能通过侵害邻居利益的手段来致富;《恒》之“不恒其德,或承其羞”,即人们如果不能长久地保有德行,就免不了遭受耻辱;《旅》之“得其资斧,我心不快”,即捡到别人的财物却感到不快乐;《无妄》之“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即行人捡到了别人跑失的牛而不上报,行人受到失主的起诉,官方在遗失牛的地方搜查,这是当地人的耻辱;《讼》之“不克讼,归而不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当地人捡到财物后归还失主,全村的人就不会有灾祸和过错。二是《易经》有着明确的刑事法律制度。如在抢劫罪方面,“睽”之“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即拦路抢劫商人的车,处黥劓之刑;在欺诈罪方面,《困》之“有言不信”,即对他人的欺骗行为,要处肉刑或监禁;在刑罚方面,《革》之“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能说(脱)”,即对犯人用黄牛皮捆绑,使其不得挣脱;《噬嗑》之“何(荷)校灭耳”,即用木枷固定犯人的头部,并割去耳朵。三是《易经》有着明确的司法审判制度。包括神判法、盟誓制度、判例法、证据制度、审判方法等,如《大状》之“羝羊触藩,羸其角”,用公羊来裁判是否有罪;《比》之“有孚比之,无咎”、“比之自内,贞吉”、“比之匪人,凶”、“比之无首,凶”等,即参照过去的判例进行审判;《随》之“有孚在道,以明何咎”,即有证据、有道理,哪来灾咎;《革》之“有孚改命”,即只要有新证据证明无罪,就可以改判。
 
在立法理念和法制教育方面,《易经》更是不乏其词。如《豫》之“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意思是:顺应民心,刑罚清明,则人民信服;《噬嗑》之“噬嗑,亨。利用狱。先王以明罚敕法”,意思是:制定公正的法律,实行公正的法治,亨通;《贲》之“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意思是:审判刑狱必须明察,不可疏忽而致冤案;《丰》之“君子以折狱致刑”,意思是:审判应公正审判;《旅》之“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意思是:君子应该明智、谨慎地使用刑罚,而不去拖延案件;《中孚》之“君子以议狱缓死”,即对于有争论的案件,应尽量判缓刑,以便重议、重判,给犯人改过之机;《蒙》之“发蒙,利用刑人”、“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意思是:开展法治教育,采用犯人现身说法的方法有利。法治,重在防范和教育;《解》之“君子以赦过宥罪”,即有减轻情节的,应从轻处理;《革》之“君子以治历明时”,即应及时修定法律;《无妄》之“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即判决要公正,不能冤枉无辜者。
 
在道德教育方面,易经《坤》、《兑》、《谦》、《比》、《萃》、《师》、《中孚》、《乾》、《家人》、《节》、《比》、《无妄》、《同人》、《观》、《履》、《大过》等卦,对道德教育进行了系统诠释。不仅涉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也涉及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如《坤》之“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即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应效法大地的精神,增厚美德,以容载万物;《谦》之“劳谦君子,有终吉”,即有功劳而又谦虚的君子,将会有好的结果;《大过》之“枯杨生花,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即像枯萎的杨柳开出花朵一样,老妇娶到年青的丈夫,虽然不会给她带来灾咎,但也没有好的名誉;《中孚》卦强调遵守社会公德,讲诚信;《家人》卦强调遵守家庭美德,“家和万事兴”;《履》卦强调履职,遵守职业道德;《节》卦强调节俭、节制,注重个人品德,等等。
 
二、《决定》中“依法治国”思想与《易经》法治思想的关联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从七个大的方面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首先,从“意义、目标、原则”层面进行论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及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原则;其次,从“法律体系”层面进行论述,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第三,从“法律实施”层面进行论述,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第四,从“公正司法”层面进行论述,要求“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第五,从“法治观念”层面进行论述。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第六,从“队伍建设”层面进行论述,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第七,从“党的领导”层面进行论述,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上述《决定》的内涵与《易经》的法治思想具有重要的联系。
 
首先,从法治原则角度看,《决定》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突出“以人为本”理念,而易经《豫》之“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同样要求法治应顺应民心;《决定》强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而易经《噬嗑》之“噬嗑,亨。利用狱。先王以明罚敕法”,也要求制定公正的法律,实行公正的法治。《决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而易经也同样强调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如《坤》卦要求人们要注重德修,做到“厚德载物”;《中孚》卦要求人们要讲诚信;《节》卦要求人们要注重节制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履》卦要求人们要敬畏法律,做到知错能改;《坎》卦要求人们要注重防范风险;《谦》之“不富以其邻”,要求不能通过侵害邻居利益的手段来致富;《恒》之“不恒其德,或承其羞”,提醒人们如果不能长久地保有德行,就免不了遭受耻辱,等等。可见,《决定》中依法治国的思想与《易经》中的法治思想具有较大的契合性。
 
其次,从法律体系角度看,《决定》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而《易经》也同样强调要制定良法,如《噬嗑》之“噬嗑,亨。利用狱。先王以明罚敕法”,要求制定公正的法律,实行公正的法治,这样才能亨通;《革》之“君子以治历明时”,要求要与时俱进,根据需要,及时修订法律。《决定》强调“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而易经也同样强调去除腐败、革故鼎新,如《蛊》卦要求倒掉器皿中生虫的食物,开展“治蛊”。《决定》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而易经也同样强调保护生态环境,易经的“天人合一”理念就是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最好诠释。《决定》要求“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而《易经》也同样强调顺应形势,进行变革,如《革》、《鼎》卦的基本内涵就是“革故鼎新”。
 
第三,从法律实施角度看,《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强调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而《易经》也同样注重法律的实施,如:《旅》之“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要求君子应该明智、谨慎地使用刑罚,而不去拖延案件;《决定》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而《易经》也同样注重执法的集体讨论,如《中孚》之“君子以议狱缓死”,要求对于有争论的案件,应尽量判缓刑,以便重议、重判,给犯人改过之机。
 
第四,从公正司法角度看,《决定》要求“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而《易经》也同样强调要公正司法。如《丰》之“君子以折狱致刑”,要求审判应公正审判;《贲》之“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要求审判刑狱必须明察,不可疏忽而致冤案;《无妄》之“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要求司法判决要公正,不能冤枉无辜者;《解》之“君子以赦过宥罪”,要求有减轻情节的,应从轻处理;《中孚》之“君子以议狱缓死”,要求对于有争论的案件,应尽量判缓刑,以便重议、重判,给犯人改过之机;《革》之“有孚改命”,要求只要有新证据证明无罪,就应该改判。
 
第五,从法治教育角度看,《决定》要求“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强调“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而《易经》也同样强调法治教育,如《蒙》之“发蒙,利用刑人”、“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强调采用犯人现身说法的方法有利。法治,重在防范和教育;《坎》之“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强调人生道路上有许多“坎”,要平安地跨过这些“坎”,必须心地纯洁、行为高尚;《履》之“履虎尾,不噬人,亨”,强调畏惧老虎,千万不要去踩老虎尾巴,否则将被老虎吃掉;如果不小心踩着了老虎尾巴,要赶快把脚收回,以免被老虎吃掉。同样,《履》卦也启示我们:要敬畏法规,如同畏惧老虎一样。千万不要去违反法规,否则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三、用“易经文化”助推“依法治国”
 
《易经》的生命力在于运用。对于中华传统文化我们应本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态度,加以科学研究和运用,而不能像倒“洗澡水”一样,把孩子和污水一同倒掉。2013年3月7日,习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2013年8月19日,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对我国传统文化,对国外的东西,要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2014年2月24日,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此,我们应大力弘扬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将其智慧广泛用于我们的经济社会建设、“中国梦”建设和“依法治国”建设,广泛用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应科学地运用《易经》文化智慧,助推我国当前的“依法治国”建设和“道德建设”,为我们宏伟目标的实现传递“正能量”。
 
(一)用易经文化助推“法律体系完善”。一是借鉴《易经》“天、地、人”三才、“制定公正的法律,实行公正的法治”等思想,按照《决定》“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着力抓好“立法”,提高“立法”的质量,形成良好的完善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良法可依;二是借鉴易经《革》、《鼎》卦思想,按照《决定》“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的要求,革故鼎新,“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完善好法律体系;三是借鉴易经《豫》之“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思想,按照《决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求,制订出顺应民心、刑罚清明、人民信服的良法;四是借鉴易经“天人合一”思想和《蛊》卦思想,按照《决定》“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等要求,切实抓好反腐败、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五是借鉴易经“变易”思想,以及《革》之“君子以治历明时”思想,坚持与时俱进,根据实践情况及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法律,完善法律。
 
(二)用易经文化助推“法律实施”。《决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用易经文化助推法律的实施,一是应借鉴易经《履》卦的思想,抓好法律的践履、实施和法治的落实;二是借鉴《履》之“视履考祥,其旋元吉”思想,按照《决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要求,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三是借鉴《易经》之“阴阳和谐”思想,按照《决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等要求,抓好民主决策;四是借鉴易经《革》、《鼎》卦思想,按照《决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推进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五是借鉴易经民主监督的思想,按照《决定》“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求,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促使其实施。如《旅》之“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明智、谨慎地使用刑罚,而不去拖延案件。
 
(三)用易经文化助推“公正司法”。《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用易经文化助推“公正司法”,一是借鉴易经《噬嗑》之“噬嗑,亨。利用狱。先王以明罚敕法”思想,促使制定公正的法律,实行公正的法治;二是借鉴易经《丰》之“君子以折狱致刑”思想,促进公正审判;三是借鉴易经《贲》之“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思想,促使审判刑狱做到明察,避免疏忽而致冤案;四是借鉴易经《无妄》之“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思想,促使司法判决公正,不冤枉无辜者;五是借鉴易经《解》之“君子以赦过宥罪”思想,促使有减轻情节的从轻处理;六是借鉴易经《中孚》之“君子以议狱缓死”,对于有争论的案件,尽量判缓刑,以便重议、重判,给犯人改过之机;七是借鉴易经《革》之“有孚改命”,促使有新证据证明无罪的得到改判。
 
(四)用易经文化助推“法治教育”。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方面,应借鉴易经“天圆地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哲学思想,抓好法治教育,促使人们法治自觉,充分认识到法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应借鉴易经之《坎》、《履》思想,抓好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促使人们敬畏法律,行走正道,充分认识到每条法规都是一个风险点、一条警戒线、一条老虎尾巴,千万不能陷进去、不能踩上,否则将给自己带来灾难,一害自己二害家人三害社会。应通过《坎》卦、《履》卦的风险教育和法制教育,促使人们在心灵上对涉险、违法产生震撼,对陷“坎”和踩老虎尾巴产生畏惧,对违法违规和作案后果产生恐惧,最终促使其自动自发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此外,在用易经文化进行“法治教育”的具体路径上,可采取“易经法治教育讲堂”进媒体、进高校、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新农村等多种路径和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教育”良好的传统文化氛围。
 
(五)用易经文化助推“道德教育”。2014年2月24日,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要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2014年“五四”运动95周年之际,习总书记在北京大学考察中,勉励学生“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并对他们提出了“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四点要求。
 
用易经文化助力“道德教育”,第一,应借鉴《周易·坤》之“厚德载物”思想,加强道德教育,促使人们效法大地之精神,注重“德修”;促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只有具备大地一样厚的“德”,才能承载我们的发展成果。这好比一杯水,随着水的增加,杯子的厚度也应相应增加,这样才能载得住不断增多的水。反之,将导致“杯破水溢”。第二,要充分利用易经文化加强“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一是充分利用易经《兑》、《谦》、《比》、《萃》、《师》等卦的思想,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促使人们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二是充分利用易经《中孚》思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促使人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三是充分利用易经《乾》、《坤》、《家人》、《节》、《比》等卦的思想,加强“家庭美德”教育,促使人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四是借鉴易经之《无妄》、《谦》、《同人》、《观》、《履》等卦的思想,加强“个人品德”教育,促使人们做到正直无私、谦虚谨慎、团结友爱、勤奋奉献、言行一致;五是用易经《恒》之“不恒其德,或承其羞”的思想,加强持续性道德教育,促使人们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第三,用易经文化助力“道德教育”的具体路径,可采取“易经道德讲堂”进媒体、进高校、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新农村等多种路径和形式,开展道德宣传教育,促进当前我国的道德建设。
 
(六)用易经文化助推“廉政教育”。一是借鉴易经之《节》、《井》、《比》、《豫》、《恒》等卦的思想,开展廉政教育。促使为政者树立“尚节俭”、“节制行为”、“安吉”、“甘节”、“洁如水”、“任人唯贤”、“戒淫佚”、“忠于职守”等思想观念,廉政勤政;二是借鉴易经之《蛊》、《革》、《鼎》等卦的思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蛊”者,器皿中的食物腐败生虫,引伸为蛊害、蛊乱、治蛊、惩治腐败等含义;《革》、《鼎》者,革故鼎新。这些卦启示我们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做到革故鼎新,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三是要用易经《坎》、《履》卦思想,反腐倡廉教育,促使人们防范风险、敬畏法规;四是强化用易经文化助力“廉政教育”的具体路径,可采取“易经廉政讲堂”进媒体、进高校、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新农村等多种路径和形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促进反腐倡廉。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