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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象数易学的理论价值历史地位

[日期:2014-08-13]

作为顺应汉代社会政治的时代需要以及经学哲学的社会思潮的产物,以孟、京及《易纬》为代表的占验派象数易学与郑、荀、虞为代表的注经派象数易学合而谓之的汉代象数易学,成为汉代易学的主流、汉代易学的标识。汉代象数易学具有鲜明、典型、独特的理论形态、思维模式以及思想特征。其对汉代经学哲学、现实社会政治等领域产生了意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对后世易学与哲学的演变与发展亦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范导性作用。为了客观地、历史地分析、揭示汉代象数易学的理论价值与历史地位,本文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立足《周易》象数系统,确立天人之学新形态

 

天人之学在本质上就是天人关系亦即自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天人关系是传统易学与中国传统哲学及中国传统文化贯之于始终的核心根本问题。中国传统易学、哲学及文化视野下的天人关系,固然不乏极少数哲学家如荀子、柳宗元、刘禹锡所秉承的一定程度上的“天人相分”、“天与人交相胜”的倾向,但就整体的主流观点与根本的思想特征而言,仍然是“天人合一”、“天人相与”。天人之学可以上溯到西周天命神学,这是一种哲学孕育于宗教信仰之中的神学基础上的天人合一之学。降至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天人神学的衰亡以及人们理性的觉醒,哲学力图摆脱宗教的桎梏而由传统的信仰开始走向认知理性尤其是价值理性,人们对天人关系问题进行了重新的积极思考与探索。老子以道为最高哲学范畴,立足于无神论的基本观念,在中国传统哲学史上首次站在宇宙生成论与宇宙本体论的哲学高度,论证了天人同源、天人同道的天人合一的可能性与确当性。道家崇尚天道,在天道自然、无为自化的客观存在性基础上,对天道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在认识论与辩证法领域提出了诸多识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道家自然哲学的认知理性元素与成分。在天人关系中,老子一方面主张人为域中四大之一,人道效法天道自然亦即以人合天,这似乎透现出天道的价值源泉意义以及其立足于天道的人道终极关怀。但同时又明确地指出“天地不仁”,过分强调天道的自然无为自化,最终彻底地否定了天道的人文价值意义。老子在天道的人文价值论上的内在矛盾性,体现在天人关系中就是标识为重天道而轻人道,突显了富有深沉宇宙意识的自然主义倾向。对于道家这种偏执于天道而缺失于人道的天人观,用站在儒家立场的荀子的话来说,就是“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孔子以仁学为核心的道德哲学,无疑精于现实社会秩序的人道探究,但由于其形上学之缺失,使得儒家人道的价值根源找不到终极的安顿之处。在天人关系上,表现为重人道而轻天道,彰显了浓郁的人生政治关怀。站在道家的立场上看,就是蔽于人而不知天。在整体的天人关系问题上,儒道无疑存在着互补的内在依据与内在要求。《易传》站在儒家的立场,吸纳并涵化了道家的天道观,立足于以太极为本根的宇宙生成论、以易道为核心的宇宙本体论、以继善成性为标识的性命合一论、以“保合太和”为诉求的理想价值论,建构了一种天道与人道、自然主义与人文主义有机结合的儒道互补的天人整体之学。这种天人整体之学,天道与人道在价值理性的意义上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其所谓的天道,既具有客体自然性,同时又被赋予了主体道德性,天道既是自然法则,更是社会秩序与人的存在价值的终极来源。这实际上是儒家的“以人观天”、“以天合人”的思维倾向。其所谓人道,必须合乎天道且以天道为最高价值原则与终极依据,这实际上又是道家“以人合天”、“以天证人”的思维倾向(传统儒家虽然亦主张“以天证人”,但以天道论人道的思维方式实由老子所创发)。简言之,《易传》目中的天道是人道视野下的天道,人道乃天道意义上的人道。离开天道而言人道与离开人道而言天道,在《易传》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这也是后世儒家在天人关系问题上的基本观念与基本立场。很显然,《易传》的天人整体观,既反映了思维方式上对儒道两种思维倾向的深度整合,又体现了天人关系上儒道各偏于一端的内在互补性。如此,道家蔽于天而不知人、儒家蔽于人而不知天的内在矛盾、紧张关系得以消解,天人关系在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下得以恰到好处的处理。由此,在易学与哲学史上确立了天人关系的典范。

 

《易传》的天人整体之学就其思想宗旨、基本精神与思维方式而言,又可表述为推天道以明人道。这种天人之学的天人合一思想观念与推天道以明人道的思维方式,不仅在经学史上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神学目的论所继承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在易学史上对汉代象数易学的兴起与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汉代象数易学对于《易传》的天人整体之学,不仅仅是一种承继,更是顺应时代要求与时代思潮的一种开显与创新。这种继承与创新具体说来,就是对天人之学的创造性象数表达。就《易传》天人之学的理论表现形式而言,尽管具有象数形象思维与依赖于象数这一形式的某些成分,如“易有太极”一节的宇宙生成论与八卦的产生及八卦象数模式的结合等。但就整体尤其是形上本体易道这一核心而言,主要是通过抽象的理性分析这一义理表达方式。也就是说,《易传》天人之学的理论形态从整体、主导、根本的意义上讲仍然是一种义理形态亦即义理易学。由于汉代宇宙论哲学思潮的盛行以及象数思维的发达,汉代易学在承继《易传》天人之学的宇宙论、政治观与价值观的思想内容基础上,继承与发展了《易传》中的象数传统,进一步将《易传》天人之学的理论形态象数化。孟、京与《易纬》所辟创的各种卦气说象数系统以及郑、荀、虞所建构的各种象数体系,就其哲学意义而言,都是一种体现《易传》天人合一的整体性思维以及囊括天地人三才之道的宇宙模型。然后立足于这一宇宙模型,根据各种具体象数原则进行由天道到人道的推导。依据这种象数形态的天人之学,对现实社会秩序亦即纲常名教给予理论论证,对现实社会政治给予具体指导。尽管在占验派象数易学那里,这种象数形态天人之学具有浓厚的天人感应、阴阳灾异的神学色彩,使《易传》所确立的理性哲学倒退为信仰哲学;尽管在汉代象数易学尤其是注经派象数易学那里,这种象数形态天人之学极具形而下的宇宙论与形而上学的思维特征,降低或消解了《易传》丰富的形上本体论与精湛的辩证法之哲学理论价值。但是,汉代易学所辟创的这种象数形态的天人之学却是顺应了汉代社会政治发展的时代需要、宇宙论的哲学思潮与神学论的社会思潮,并且以象数模型在推天道以明人道意义上的具体操作性之优势,充分发挥了在阴阳灾异占验、吉凶祸福预测以及社会政治指导等方面的多重功能,突出体现了经学作为汉代统治思想的政治性、工具性的意义,由此在汉代三百多年发展过程中一度富有内在而旺盛的生命力。因此,从历史主义的观点来看,汉代易学这种独创的象数形态的天人之学,是一种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型天人之学,是对《易传》义理形态天人之学的天人合一整体观与推天道以明人道的思维方式作出的一种创发性的象数解读与象数深化,在易学与哲学史上具有象数思维的纯粹、明确、典型意义。也是传统天人之学发展史上一座里程碑、不可忽视的理论环节。这种新型天人之学是汉代象数易学政治观、价值观思想体系的观念基础与理论依据。

 

来源:哲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