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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明象与现代语言哲学及诠释学

[日期:2015-05-19]
“明象”是《周易》诠释学的一个特殊概念,它是指《周易》中卦爻象和卦爻辞被理解领会的一个复杂过程。《系辞传》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①又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②《周易》本质上是一本试图运用意象符号体系来象征世间万事万物的典籍。关于象的来历,《系辞传》这样解释道:“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③既然“象”组成易学的核心,如不“明象(阐明象)”,就无法通晓《周易》。
 
《周易》不仅是一本关于卦象和爻象的书籍,也包括用文字表达的卦辞和爻辞。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④这句话确立了卦象、爻象、卦辞和爻辞的排列顺序。“象”组成了《周易》的核心,并且驱动了几千年的诠释学传统。因为象在易学诠释学传统中占有重要地位,无数研究者努力廓清卦象和卦辞的关系。这些研究必然涉及到意指、表征和阐释。通过研究明象和现代语言哲学的关系这类主要问题,我们就能了解古代中国思想家如何解决语言哲学和诠释学方面的难题。
 
在所有澄清“象”和“辞”关系的尝试中,王弼的《明象》在探索语言哲学和中国诠释学传统中具有开创意义。虽然这篇论述一直被认为对周易研究有着重大贡献,但它对中国语言学和文学思想方面的贡献还未得到应有的认可。几乎没有汉语理论和评论书籍⑤特意提及这篇文章,更遑论中国传统文学思想论著⑥。后者虽未完全忽视王弼的《明象》,但也绝少触及。令人奇怪的是,即使它偶尔进入文集,虽然篇幅不长,只有寥寥数百字,竟也未被完整收录。这里原因较多,但其中之一似乎与后半部文章引起的争论有关。一般学者对文章的前半部没有争议,但对后半部分,他们的观点分为两派:“象数派”和“义理派”。王弼之前,易学家都强调“象”的重要性。在他之后,“忘象说”大行其道,“义理派”遂压倒“象数派”。然而,后者并未销声匿迹,更曾一度活跃在宋、清两代。围绕“明象”拉开了一场大辩论,一些学者赞成王弼的敏锐洞见,另一些学者则怀疑其正确性,还有学者持中间立场,试图结合相反的两派观点,折中给予阐释。在这场关于王弼治易观点的激烈争论中,涌现了大批评论和著作。笔者试图细读王弼和相关学者的论述,结合符号学、语言学及文学理论等现代研究方法进行详细分析,从而评价这些思想家对中国语言哲学和诠释学所作的贡献。另外,笔者也将探究两个主要的阐释范式如何从易学明象发展而来,以及“象数派”和“义理派”之争对诠释学跨文化理解的重要意义。
 
 
“明象”即解释卦象,它是思想与言语、思想与文字之间关系的产物。《系辞传》引孔子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⑦这句据说是孔子的原话精辟地指出了言语和文字、语言和意义之间的隔阂,并且开始了《周易》诠释学的意指和表征的探索。
 
孔颖达(574-648)对这句话的评注显示了最初“明象”出现的必要性:
 
书所以记言,言有烦碎,或楚夏不同,有言无字,虽欲书录,不可尽竭于其言,故云书不尽言也。又曰:意有深邃委屈,非言可写,是言不尽意也。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⑧孔颖达认识到文本在表达口语和意义方面的不足,但他似乎认为《周易》的象征符号能充分表达言辞所不能传递的意义内容,并能揭示世间万物的内在状态。宋代郭雍(1103—1187)则如此强调象传递意义的重要性:
 
系辞曰:易者,象也。又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盖以易之意不可得而尽,故有象以尽之也。意不可尽,徒玩其辞,皆空言耳。⑨
 
近代学者尚秉和同意上述观点,他说:
 
意之不能尽者,卦能尽之;言之不能尽者,象能显之。故“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⑩
 
他们似乎都认为:意义是模糊不清的;言语不足以表达意义;只有“象”能充分表达意义;语言,无论是口语还是书面语,只能帮助表达意义。与语言表征相比,他们似乎更推崇象似表征和指示表征的象征体系。王弼的《明象》意味着诠释学传统的重心从象似表征向语言表征转移。这个变化又导致了两种阐释范式,即保守的作者导向型范式和激进的读者导向型范式之间漫长的争论。在此大背景下,所谓的“象数派”与“义理派”之争拉开了帷幕。
 
两派争论聚焦于卦象和爻辞的阐释,但其意义远超出易学诠释学的本身范畴,扩大到意义和符号、符号和语言、语言和文学、创作和阐释等一系列领域中。宇文所安(StephenOwen)教授正确地指出:“训诂学修辞鼓励从多个方向沿着线性关系来澄清这些关系的精确术语。王弼在此过程中的发现对《周易》的理解、一般语言理论、尤其是诗歌领域具有重要意义。”(11)依笔者之见,王弼的文章也许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第一篇系统性地讨论意指和表征的论述。我们必须结合意义、语言、表征和阐释等多种视角来分析这篇文章,才能完整理解他的观点,充分评价他对传统中国语言哲学和文学思想的贡献。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把王弼学术和其论著所引发的讨论拓展为一个传统中国语言哲学和表征的普遍理论。
 
也许是因为最初这些论述的首要目标是为了澄清卦和卦象、卦和卦辞、爻和爻辞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所以把“明象”和《周易》诠释学与现代意指和表征理论相关联会有困难。能使我们克服这个困难的就是符号学的概念,即任何人类创立的系统,无论是语言、符号系统,抑或是一本菜单都能用符号学这个普遍的关于符号的学科来分析。索绪尔(FerdinanddeSaussure)在《普通语言学教程》里提出一种普遍的关于符号的学科,他称之为符号学。他曾预想这门学科能涵括几乎所有人类符号系统的研究:图像、手势、聋哑人手语、音乐、文物、仪式典礼、日常习俗、政治程式、交通标志等等(12)。罗兰·巴特(RolandBarthes)按照索绪尔指出的方向继续研究,用符号学研究大众媒体、电影、广告、玩具、食物、菜单、衣服、照片、脱衣舞、摔跤,当然,也包括语言和文学(13)。在巴特眼里,如此多样化的主题都可成为合适的研究对象,其合理性在于它们都含有一个内在的意指系统。王弼和其他学者的论述与《周易》相关,毫无疑问,也是一个符号和意指的系统。既然这些论述对“象”的阐释既包括符号又包括言辞,当然可被视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语言和阅读机制的研究。
 
在任何符号表征中,关键是被表征物与表征物之间的关系。符号学家一般采用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SandersPeirce)用于划分三种表征关系的术语:象似、指示和符号(14)。象似关系基于相似性;指示关系来自于因果关系或某种存在关系,例如物体的接近或相连;符号表征的基础不是相似性或因果关系,而是任意约定。一张照片就是一个象似表征,因为它表现了特定物体在视觉上的相似性;一个风向标就是指示表征,因为它指示了风的方向;一件事物的语言表述就是一个符号表征,因为即使文本和所表现的内容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但是却表现了事物。《周易》包括所有三种表征,一些卦象是象似表征。例如,坎代表水,离为网,鼎为鼎。一些是指示性表征,例如,井为井,晋为日升,明夷为日落等。更多的是符号表征: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等等。卦辞涉及到所有三种表征。而且,《周易》里面的符号,无论是卦象还是卦辞,都含有皮尔士归纳的关于符号的这三个特性:自身物质性、纯展示性运用和思维诉求(15)。
 
《经》是严格意义上的《周易》文本,它包括卦象和卦辞。卦象构成一个象征符号系统,卦辞则形成另外一个语言符号系统。它们虽是不同的两种系统,却是围绕同一主题。无论是卦象还是卦辞,都属于符号学体系,因为两者都是由符号组成的系统。《周易》是由两种不同但关联的子符号系统构成的一个大符号体系:卦象组成一个全符号标记式的符号系统;卦辞组成另一个语言标记式的符号系统。这两个子符号系统被认为是服务于同一个目标:记录圣人对宇宙的观察、感知和理解。纯符号标记和语言标记在意义上有时相互关联,有时交迭,有时毫不相关。连接这两个符号系统的媒介是包含一大堆指谓和含义的“象”。“象”在狭义上指“卦象”(六爻八卦的象征)、“爻象”(阳爻和阴爻的象征);广义上的“象”指“物象”(象征自然现象:天、地、山、河、雷、风、火等等)和“事象”(象征社会现象:社稷、战争、饥荒、婚姻、离婚等等);更广义上的“象”可指“意象”(神经刺激、心理图像、用言语表达物体、动作、情感、思想、观念、思维状态、任何感觉经验或超感觉经验等)。“象”和“言”在直接层面上,即从《周易》阐释的意义来看,都被认为是圣人原初意图的载体。因而,圣人最初设卦的意图固化在“象”(卦象、爻象)这个纯符号标记系统里,并且可以通过“言”这个语言系统来理解,“言”传载了经语言包装的象征的意义,其内容涵括了物象(自然现象)、事象(社会现象)和意象(诗歌意象)。“象”作为联系被表征物不同层面之间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意指和表征的过程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这也许是王弼把他的著述取名为“明象”的原因。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